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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管系】實習職缺 - 104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招生訊息

您好!「104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校內目前熱烈招生中,本專班主為輔導清寒大專生協助金融專業證照考試及參與金融就業媒合,協助家庭經濟不佳之大專生強化金融就業競爭力,謀取穩定的金融專業工作,鑑於青年學成就業為改善家庭經濟之主要途徑,為使學員無後顧之憂、專心課程,於課程期間提供學員生活照顧及證照考試補助,煩請協助向 貴系同學宣傳本公益專班並鼓勵有需要,有熱情,最適合的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本中心將於104年5月13日中午12點20分在綜合教學大樓1樓表演廳,暨晚上7時至8時在綜合教學大樓E58教室各辦一場宣傳說明會,歡迎有興趣從事金融業及符合條件的同學前往參加,當天前20名入場者,提供點心餐盒乙份

 

金融就業公益專班相關招生訊息如下,請參閱:

 

壹、專班課程期間

  1.自104年9月19日至105年5月,共2學期

  2.每週週六及週日9:30至16:30上課(中午12:30至13:30為休息時間)

※每科課程完畢後16:30至17:30辦理隨堂測驗,以評估參與學員學習成效。


貳、學員資格

(一)學員須符合以下資格,將考量家庭經濟狀況暨品行與學習表現兼優等條件,並
    
依以下項目進行校內遴選,決定推薦順序:

  1.104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含四技、二技、五專
    (
即目前四技、二技大三及五專四年級同學)

  2.有志從事金融業並能立即就業者,請檢附自傳及推薦人(校內師長)
    (
自傳含家庭背景、求學過程、有意從事金融業的理由)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資格,請檢附證明。

    (2)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3)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輔助或安置。

    (5)其他

  4.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者,請檢附成績單

  5.最近一學期品德及操行表現良好且無懲處紀錄者,請檢附成績單及缺曠紀錄。

(二)學員主修科系不限。

參、名額及申請時間

  1.15名正取,15名備取。
  
2.申請時間104年5月8日至29日止
  3.
正取名單於7月20日網頁公告(http://www.fly.org.tw)


肆、報名流程:

  1.請報名學生登打104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公益專班」報名表(附件2),
    
列印申請表格(A4)送審

  2.填寫學員報名須知(附件3)

  3.檢附相關個人證件(自傳及推薦人姓名、10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相關證明文件)  

  4.備妥以上資料請於104年5月8日至5月29日逕行交予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
    
技能檢定中心(忠孝樓3樓)辦理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伍、上課地點與時間

(一)致理技術學院綜合教學大樓。
(二)固定於週六及週日開課,週六6小時及週日6小時,每週授課12小時為原則
    ,預計18週完成輔導課程。


陸、課程內容

課程總時數為216小時。包含金融基礎教育、專業證照及實務專業課程。依下列順序開課。

(一)金融基礎教育課程:24小時

(二)金融專業證照課程:

    證券暨投信顧專業科目:60小時

    期貨專業科目:24小時

    銀行專業科目:60小時

(三)金融實務專業課程:30小時

(四)隨堂測驗:18小時


柒、研習證書與獎勵

一、研習證書:學員須完成金融基礎教育、專業證照及實務專業課程,並考取課程規劃
    6
張證照,主辦單位才發給研習證書。倘全學年曠課請假達30
小時以上者,不頒發證書
    且無法參與就業媒合。

二、研習獎勵金:各班依研習總成績分別取前3名並頒發獎勵金,第一名頒發5,000元、
    第二名3,000元及第三名2,000元。


捌、生活照顧補助

一、為提高學習態度以及維持學習品質,使參加本專案課程之學生能夠專心上課,避免
    
因忙於打工賺取生活費而缺課,爰補助本專案學生上課出席,每人每小時120元生活
    
補助費

二、接受本項生活補助費之學生需符合平時考核標準:

  (一)每堂課評量成績70分(含)以上,得領取每小時120元生活補助費。

  (二)每堂課評量成績70分以下,得領取每小時100元生活補助費。

  (三)每日曠課達2小時以上者,取消請領該日生活補助費資格。

三、由證基會以月為週期統計本專案課程期間學生之出席狀況及平時測驗成績,據以核發
    
學員生活照顧補助。


玖、金融證照補助及獎勵(附件4)

一、證照項目:

 (一)課程規劃金融證照(6項):包括證券商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
     票券商業務人員、信託業務人員、金融常識與道德。

 (二)其他法定金融專業證照(7項):包括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股務人員、銀行內控與內稽、
     人身保險業務員、財產保險業務員、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

二、考試時間:學員依學習進度自行或團體向證基會或其他考試辦理機構報名前項證照考試,
    
辦理就校認證。

三、補助及獎勵申請: 

 (一)課程規劃金融證照:

   1.參與本案課程之學員需配合課程進度取得本項金融證照,各單項證照考試補助以乙次為限。

   2.學員於本案課程期間,憑證照考試之報名及考取證明文件,向證基會申請補助考試報名費用。

 (二)其他金融證照(7項):

     於課程期間取得其中3項證照者,得持相關證明文件向證基會申請頒贈每人3,000元獎勵金。

 (三)由證基會按季統籌審查後核發學員證照考試補助及獎勵金。

詳細專班資訊:http://www.fly.org.tw/webIndex
相關疑問,請洽詢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忠孝樓3樓)
聯絡電話:(02)2257-6167分機1522、1622,專線(02)2257-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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